www.51xjk.com 2017-01-23
在网红摄影师“性侵”事件中,女方先发声明说自己被男摄影师性侵,在微博上PO了声明和对话截图。隔天男方也发了一份声明与对话截图,并发了与女方同床同游的照片。双方声明各持一词,而后两人又相继删了声明的微博,此事进入罗生门状态。
在男方的声明中不断强调,事发当时女方没有明显的拒绝动作(“她没有反抗”),并有些配合,并提到此前两人就有交情和暧昧的情况在。而在女方的声明中不断提到事发当时因为慌乱而反抗无力,试图反抗、质问对方、逃脱挣扎都无效。而事后的微信对话是为了套男生的话才选择用含糊的说辞。
显然,凭借双方的说辞,我们是无法得到一个准确的真相。而真相的确定也只能交由相关机构来调查和鉴定,但值得注意的是,这次事件在小范围内得到关注,它的意义所在不是成为我们茶余饭后的消遣,而是帮助我们去了解和探讨什么是性侵和强奸,自愿与不自愿。那么性侵是什么?关于强奸你又应该知道什么?
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威胁、权力、暴力、金钱或甜言蜜语,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,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。
强奸(又叫性暴力、性侵犯或强制”性交),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使用暴力虐袭、威胁或伤害等手段,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,让自己获得快感的一种行为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36条规定,强奸是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所以,强奸的对象首先一定要是”女性,再者主体必须是”男性。教唆、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,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。
而性侵犯包含的含义比较广,只要是违背他人意愿,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为性侵犯。不限定性别、与是否发生性关系。所以,性侵犯与强奸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,强奸一定是性侵犯,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强奸。
一些关于强奸的误解和偏见
一提到强奸这个词,许多人脑中浮现的大概是这样的场景:“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,偏僻而人烟稀少的小巷里,一个猥琐的陌生男子经不住穿着暴露的年轻女性的诱惑,脑袋发热,用武力制服对方,强行发生性关系。”
而在现实中,强奸几乎从来不是这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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