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ww.51xjk.com 2013-11-07
原始社会中,性生活是非常自然的,它处于群婚杂交阶段,所以性是自由的,没有任何约束和清规戒律。
在古代,未婚同居也是一种婚姻形式,也称婚前”性行为”。原始社会中,”性生活”是非常自然的,它处于群婚杂交阶段,所以”性”是自由的,没有任何约束和清规戒律。一对成年男女,只要有”性交”要求,不分时间和地点即可以性交,性对象和性生活处于混乱状态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,生产力的发展,促进了生活方式的改变,社会生活也逐渐丰富起来。
一些地区所形成的男女同乐、同舞、同歌的场合中,男女谈情、说爱,甚至野合,不再为人们顾忌或回避。古代人为了祈求人丁兴旺,可以带着帐篷到指定的地点寻欢作乐,实行乱交,痛快地享受性交的欢乐。有的借口冲喜、祛灾、医病,让僧侣、君主、头人实行开苞,这就是有些地方流行试婚习俗的最初形式,就是以后所说的婚前性行为。
还有一些地区,试婚是一种检验性器官和性功能的手段。在不育症多发地区,相爱的男女为了增加生育的成功率,即先行同居,一旦能怀孕便可结婚。能否生养儿女成了婚姻成败的关键。
在一些国家和地区,婚前和婚外性交行为是合法的,也为社会所容忍或接受。我国某些少数民族地区,至今仍保留着婚前同居习俗,也称为试婚或走婚。在一定期限,青年男女先行同居,建立感情或怀孕后才结婚,以避免因生理因素造成错误择偶而带来终身悔恨。
这种方式较多买卖婚姻、转亲、换亲等封建习俗还是有进步意义的,它可以避免家庭不合和夫妻离异,是自愿恋爱、结婚的一种特殊形式。
编辑推荐
热点专题
热点聚焦
热点视频
图文欣赏